李仕强律师亲办案例
侵权
来源:李仕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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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某与万某均是来蓉务工的农民,且两家租住相邻、经营同一生意——公用电话。因万某为人和善,生意较好。杨某见此,心想万某抢了其生意,便心生杂念予以报复。

    2007年的一天,杨某趁只有万某老婆在家便手持菜刀冲进万某的商铺将其电话线砍断。

    事后,经所在地公安机关调解(无书面调解材料),杨某同意承担万某因此遭受的损失。但杨某并未为万某恢复线路,而是什么也不认了。万某见此便通过朋友找到我,要求为其维权。

    我听其陈诉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万某只能给我提供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什么也不能提供。我接受委托后,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很快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通过审理,判决万某败诉。我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向万某做了充分的分析,决定无偿代理其上诉。

    最终,二审改判万某胜诉。

    该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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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仕强
  • 执业律所:
    四川成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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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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