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强律师亲办案例
没有医疗费原始票据,保险公司照样赔偿
来源:李仕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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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于2011年在平安公司为自己的车买了保险。在保险期内,张某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了5000元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张某垫付医疗费的预交费单据被伤者子女要去(留有伤者子女签名的复印件)办理出院手续了,但办理出院手续后,伤者子女拒绝将出院票据交张某办理保险理赔。张某只好凭预交费复印件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以没有票据原件为由拒绝赔偿。

张某无奈,找到我以后,经过分析认证,决定接受委托起诉。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对张某垫付的费用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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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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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成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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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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